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律师会见期间整理录音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首先需要了解律师会见的定义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会见是指律师与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进行的面对面交流。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或者律师是否可以整理录音证据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或者律师在律师会见期间可以使用录音设备进行记录,但是不能向外界公开或者传播。同时,当事人或者律师不得在律师会见期间进行涉及案件事实的讨论、协商或者其他有关案件的行为。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整理录音证据,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或者律师在律师会见期间使用录音设备进行记录,应当提前向律师告知,并经律师同意后进行。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律师规定,进而产生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