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
释义 | 法律分析: 应先由孩子父母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则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注:以上所述父母为出生医学证明上显示的亲生父母)。办理户口登记后,如果要收养该儿童,需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证》后,可以将儿童户口迁至收养人户口下,家庭关系登记为养父母,可改随收养人的姓氏。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涉及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