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原告有事去不了的处理有: 1、原告无正当理由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2、如果被告进行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后,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起诉怎么撤诉 起诉后的撤诉方式:1、视为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二、起诉后被告人找不到怎么办 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三、民事诉讼开庭原告不到怎么办 民事诉讼开庭原告不到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同意调解就去,如果不同意调解,可以不去,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去。但开庭时,当事人必须到庭,尤其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