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人可否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
释义 | 1、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人可以将部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一、承揽关系中的侵权责任怎么承担 民法典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个条文有两层含义: 1、原则上,承揽人在完成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当中,如果发生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或自身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由承揽人自行负责,定作人并不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2、例外情况下,如果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与之过错的相应的责任。 二、安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安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的工作任务是需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而定作人需要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承揽的内容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等工作。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揽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不是一般的商品。2、工作成果不仅要体现定作人的要求,而且要有相应的物质形态。加工定作要有符合定作人要求的物品,修理、复制在有符合定作人要求的修复完好的物品。3、承揽人是自己的名义,并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但他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4、承担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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