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有权继承的子女? |
释义 | 没有抚养权的子女仍然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子女在继承中处于第一顺序,离婚和抚养权归属问题不会影响子女的继承权。然而,子女可能会失去继承权的情况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以及以欺诈、胁迫手段干扰被继承人的遗嘱。父母离婚并不是子女失去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法律分析 一、没有抚养权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有继承权,离婚跟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都不会影响到子女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子女会因哪些行为失去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不代表孩子就不能继承遗产了,可是,父母如果认为自己也没有直接抚养孩子,或者出于其他各种因素,可以在遗嘱中把遗产给了其他人,但子女失去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并不包括父母离婚。 结语 子女无论是否拥有抚养权,都享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即使离婚或抚养权归属问题存在争议,都不会影响子女的继承权。此外,子女的定义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然而,子女可能会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以及使用欺诈、胁迫手段干扰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等行为而失去继承权。需要注意的是,父母离婚并不属于子女失去继承权的法定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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