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给赌博场子提供帮助的,按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在犯罪活动中所起作用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