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对财产的分割如下: 1、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2、双方通过协商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 3、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的,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 4、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在离婚财产分配上,夫妻双方有平等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但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分配给女方。 (2)在分配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3)对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