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开公司,离婚女方可以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均分原则处理。但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离婚股权分割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一、约定股权仍然由其丈夫持有,协商好股权价格,南方对女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二、双方就出资份额和价格协商一致后,将部分出资额转让给女方,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女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如果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转让所得的出资款归女方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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