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幼儿园不足50米如何办理烟草证 |
释义 | 在中、小学校周围的,不适宜经营卷烟,是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幼儿园、中小学附近办烟草证的距离是由县级以上烟草局自行制定的,由于各地地域面积、人口密度、经济水平等因素不同,政策也有所不同,一般距离要求在30-300米之间。如三个月内在其他地点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点之间距离设置不低于30米。也就是说如果在学校周围已经取得烟草证的,期满后不在续办。不仅对学校周边的距离有限制和规定,更是对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厅等都有相关规定。 烟草许可证办理需要条件有: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方圆100米不能亦学校,方圆50米不能有烟草证。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3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1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3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1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3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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