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虽然受国家法律保护,也有相应的限度,符合相应的情形时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我国专门成立少年法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根据规定,少年法庭受理范围包括: (一)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二)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 以及法院院长根据少年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的其他有未成年被告人的共同犯罪案件,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 其他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审理,由院长根据少年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少年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 (一)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二)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 其他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审理,由人民法院院长根据少年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