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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贷款把收据原件收走了
释义
    法律分析:业主手里面必须有一份购房合同原件。
    正常如果想要贷款的话,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该多要两份原件。如果刚买的房,跟开发商要。看他有没有备用的。没有的话问问能不能补签。
    最后的办法就是去房管局补办。他们那里有备案用的原件,会给你原件的复印件,盖上房产局的公章。法律效益等同合同原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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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