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周口住院费用报销什么时间办 |
释义 | 一、周口住院费用报销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周口住院费用报销的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收费明细清单原件(若无,必须提供各项目注明收费金额的医嘱复印件,加盖医院收费章); 4、住院病历复印件; 5、出院小结复印件; 6、入院前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7、参保人住院知情确认书(限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因电脑故障等未能办理现场结算时提供); 8、《基本参保人异地就医批复意见(以下简称“《异地就医批复意见”)及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9、转院证明原件(限转院者); 10、本人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不需提供此项)。 三、周口住院费用报销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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