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亲属关系证明的办理: 主要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辖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民政等单位、组织办理。具体由哪儿办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看哪个单位或部门掌握的信息更全面、真实。 有些时候,某种亲属关系很难在一个部门全部掌握,可能需要几个部门共同证明。一般来讲,血缘关系越近的,证明起来越容易。反之,要麻烦一些。 办理死亡证明的办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医治无效死亡的,由医院出具,家属持该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 2、非正常死亡的(例如交通事故、被害、自杀、溺水、意外等),由尸检部门出具; 3、宣告死亡的(比如失踪、在自然灾害或灾难中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后,由受理法院以裁判文书的方式宣告。 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