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断绝父子关系有法律依据吗? |
释义 | 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可以断绝关系,断绝父子关系在法律上无效。亲生父母声明与子女脱离关系或子女声明与亲生父母脱离关系,都是违背法律基本要求的,法律对这种做法是不会予以支持的。我国法律只有解除养父母子女间关系的相关。因为这种身份关系是基于法律形成的,同样也可以依法解除。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和父母断绝关系 自然血亲关系,法律上是无法解除的。目前,我国没有关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可以根据血缘关系在情感上断绝,但这种自然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法解除的。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被依法收养的子女父母都死亡了怎么办 在宣告死亡期间,子女经合法手续被他人收养的,子女与收养人形成父母子女关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在法律上不再具有父母子女关系。 撤销死亡宣告后,与子女具有法律上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仍然是养父母,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不能自然恢复,除非子女与收养人同时同意,否则撤销宣告死亡的人无权主张收养关系无效,即无权要求子女与自己恢复、而与他人解除父母子女关系。 三、养父母和养子女间可以结婚吗?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不可以结婚。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是一样的,法律同样禁止其相互通婚。另外,因为养子女长期受养父母的抚养,处于被抚养、被教育的地位,所以为了防止收养人利用收养来和被收养人结婚,维护被收养人的权利和利益,法律禁止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结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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