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如果是共同投资项目所占用的资源实际上是可以按入股计算的,此类可以算是资产入股。或者折算现金入股并在协议中体现出来。如果已经签订的协议中未说明,可按协议磋商的条款提出磋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