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
释义 | 承运人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一、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是什么?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和债权人过错。不可抗力的要件为: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加以判断; 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也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当事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 二、合同与离婚的不可抗力性质都是怎样的?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不包括离婚。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订立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离婚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离婚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并不等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形。 三、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哪些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1、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导致违约的,违约一方可主张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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