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直行与左转相撞责任认定 |
释义 | 1.右转弯车辆全责。直行车具有通行优先权,转弯车必须让直行车。一般可以理解为在道路行驶中,如直行车辆无违章行为行驶,转弯是要让直行的。 2.如对方未按标线行驶,例如机动车右转但直行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强行通过,则直行车辆全责。 一、我直行对方电动车左转撞了,谁的责任 电动车左转弯责任大,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拐弯车辆全责。如果是路口,直行车辆应让进入路口正在转弯的车辆先行。同向并行行驶,左转右转都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建议及时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其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电动车左转被直行电动车撞责任图解 按照转弯让直行的原则,电动车的责任大。 关于机动车的三让原则,就是指无信号灯也无让行标志的路口,机动车的通行规则: 1、左边车让右边车先行,就是当你开到路口,你要让右方来车先行,右方来车让你先行; 2、转弯让直行。转弯的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3、右转让左转,右转弯的车要让左转弯的车先行。 三、转弯三让原则 转弯三让原则如下:1、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2、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3、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车辆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在日常驾车行驶中,主要还是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只是规定来行驶的,三让原则的前提是,机动车通过既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警指挥,更没有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路口时,进入路口前应停车观望,再遵循三让原则确定优先通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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