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领取离婚证的还存在冷静期吗? |
释义 | 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已领取离婚证的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是双方协商办理离婚时需要遵守的规定,而已领取离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不再适用冷静期。离婚的情况包括多种情形,如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婚姻感情破裂等。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的适用仅限于双方协商的情况。 法律分析 一、已经领取离婚证的还存在冷静期吗? 已经领取离婚证的就不存在冷静期,说明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况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已经领取离婚证的情况下,说明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离婚前冷静期是最新出台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是需要严格基于双方协商情况来进行办理的,并且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双方协商的情况。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领取离婚证的双方不再存在冷静期,意味着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的情况包括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婚前缺乏了解导致无法共同生活等多种情况。离婚冷静期是指双方协商情况下的一段时间,不适用于已领取离婚证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可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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