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生育津贴网上申报流程 |
释义 | 在本市依法缴纳医疗保险的各参保单位,其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所在单位可以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为职工申领生育津贴。 1、输入单位账户和密码; 2、综合申报; 3、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4、生育网申银行账号维护; 5、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6、阅读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须知; 7、选择未核算记录; 8、核算; 9、选择已核算记录; 10、提交审核; 11、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单位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生育津贴。 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在网上申报时,应认真核查生育职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申报不实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为确保生育津贴及时发放,各单位应按月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当月拨付待遇时单位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该单位生育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已经在青岛办理社保卡的生育职工,其生育津贴默认发放至其社保卡金融账户中,如特殊情况需更改发放账户的,请与参保所在区、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提供相应银行的银行账号。 (四)各单位应留存生育津贴审批表原件备查。 (五)各单位在网上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单位参保所在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反馈。 (六)单位申报成功后,可通过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相关情况,如有疑问可与单位参保所在区、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 (七)个人待遇发放情况可登录市医保局官网,点击“网办大厅”输入个人账号密码,点击“生育待遇明细查询”。 青岛生育津贴办理流程: 1、此证明供市内四区企业参保单位使用。 2、办理生育津贴需携带的材料:职工本人社保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本人在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户存折或借记卡、经办人身份证件,计划内流引产的持医疗机构证明(注明妊娠月份)。 3、办理时间:出院结算后每月1-15日。 4、办理地点:市内四区各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均可就近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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