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有: 1.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2.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3.兄弟姐妹之间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相互享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就是法律规定的配偶和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即是我们认知的女方和男方三代以内的血亲。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