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离婚后处理方式: 1、婚后加名属于赠与,属于夫妻共有。女方在房产证上给男方加名的行为,属于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个人财产全部赠与男方的行为,产权登记变更后,女方便不可撤销; 2、男方有权分割案件涉及的财产,但不是简单的半分。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有两种形式。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其份额享有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比如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约定50%的房屋份额。共同所有权是指共有人共同享有共有的房地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享有财产所有权。考虑到财产全部由女方父母出资,财产的大部分价值应归女方所有,但男方仍有权享有一小部分财产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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