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一般情况下,职工医保和商业保险在报销时要遵循先后原则,应先社保后商业保险。在报销的时候,往往要先通过社保报销后,报销时还要向工作人员说明还需要通过商业保险的报销。因为社保是有起付标准线的很多地方是不能报销的。而这些不能报销的部分是可以通过商业保险进行报销。所以,投保人应该把不报销的票据,拿到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报销就可以了,如果单据只有一份的情况下, 医保报销时可以使用原件,而商业保险报销时可以使用复印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