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受伤骨折,工地应该怎么赔偿? |
释义 |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一、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由谁举证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谁主张,谁举证,但一般由用人单位举证。以下证据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报销工伤险需要什么条件? 报销工伤险需满足以下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其他。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生工伤,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到第三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到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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