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不成中介费可以退吗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不成功的可退中介费,在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二手房买卖不成功的情况下可以退中介费,但在交付中介费的一方违约导致二手房买卖不成功的情况下不可以退中介费。 一、民法典中房屋居间关系中能否主张侵权责任 民法典中房屋居间关系中能主张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居间人对委托人负有法定的报告义务,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报酬并要求居间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中介费什么时候交合适? 中介费在你们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该缴纳,此时中介的过程已完成,理应收取中介费。网签后过户当日交付最合适,因为过户当日要付房子尾款,和中介费一起支付,会比较方便,也更安全。 (一)般情况下许多中介公司都是要求签合同当日支付中介费,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先付一部分,然后过户的时候再支付另外一部分,具体可以和经纪人协商。 如果您为了保险起见,可以选择等中介帮你把房产证、土地证等各项权证拿到手再交付中介费。 三、交易不成需不需要付中介费 交易不成也是需要付中介费的。买家委托中介公司寻找合适物业,业主委托中介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家,中介是一种居间的角色。根据《民法典》,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也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中介方促成了双方签订临时合同,又在合同中约定签订合同时必须支付中介费,那么作为委托人的买卖双方要支付中介费用。除非有证据表明,中介方为促成合同订立,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了委托人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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