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共有人应按下列方式承担共有物的管理费用; 1、共有人之间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共同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二条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