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驾驶证法律法规(新领驾驶证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1.新领驾驶证有什么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的规定,新申领驾驶证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附件3)。 第六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第六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2.驾驶证又有什么新规定 2017驾考改革十大亮点 亮点1、驾驶证可以自学直考不必非去驾校 亮点2、驾驶人发生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亮点3、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 亮点4、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亮点6、理论考试、场考、路考可以连续考试不用多次往返 亮点7、驾驶证全国均可补换可以异地申领和审验 亮点8、驾照注销后重新申请可以不经学习直接考试 亮点9、调整老年人体检年龄至70岁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亮点10、未来有望在更多国家持中国驾驶证开车 2017驾考改革最新消息 驾考可自学了!《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昨日发布,提出允许个人使用私家车辆进行自学直考。不过,目前仍需等政策落地。《意见》规定,将于2017年上半年启动改革试点,但具体试点省市暂未明确。昨日,记者咨询广东省交管局、广州交警等部门,负责人均表示暂未收到相关文件,一旦确定试点对象,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3.考驾照,要涉及到哪些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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