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应该走哪些流程? |
释义 | 以协议离婚为例,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应当经过的流程如下:夫妻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离婚协议已经载明离婚必要事项,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到度过冷静期后为其完成离婚登记,夫妻即解除婚姻关系。 一、民政局离婚协议需要带哪些材料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是两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还有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两寸免冠照片。夫妻自愿离婚的,应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等双方度过冷静期后,为其完成离婚登记,分发离婚证,夫妻二人拿到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第二次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第二次申请离婚有冷静期,只要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的婚姻关系。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携带离婚所需材料,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认为二人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在双方过完离婚冷静期后为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分发离婚证。 三、民政局怎么去民政局离婚 对于取民政局离婚的情形,是属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具体流程为:其夫妻双方应当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问题进行协商一致,然受夫妻双方亲自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给予其夫妻双方发放离婚证,准予离婚。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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