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和宅基地的补偿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 一、单位家属楼拆了如何补偿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固定,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很多,比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最好和当事人协商确定补偿金额,以免发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人均收入增长率,每2至3年调整征地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二、条件下的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其各地市的赔偿标准是不一的,一般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为:(1)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就是指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2)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就是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其具体赔偿标准请查看拆迁公告,或者是咨询当地的土地部门。 三、公司搬迁至另一市要怎么签合同 企业搬迁补偿费用一般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3、拆迁补偿费用; 4、基于搬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具体的赔偿标准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可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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