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到底谁负责 |
释义 | 清算组若是自行组成的,可以自行选举产生,若是法院指定,则也有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可以从公司高管中产生,也可以从社会中介机构产生,还可以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中产生。 一、清算人员可以成股东吗? 公司清算人员可以是股东。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二、被告公司申请破产如何执行 申请破产程序一般有以下的4个步骤:1、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出现公用企业和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获得坏债担保的两种情况不会受理;3、债权人申请和解和重整;4、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有关人员中指定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进入清算程序。 三、公司法对清算组的成员有什么规定吗 我国公司法中对清算组的成员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有: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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