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带薪休假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1、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单位不安排职工年休假处罚: 1、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2、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3、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在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其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休假天数。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