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抵押担保的主合同;抵押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