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经过公证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1、经过公证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经过公证的合同原则上不能撤销; (2)但是符合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撤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遗赠协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遗赠协议在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一致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一致协议解除。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