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能拒绝加班么? |
释义 | 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企业却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时,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协商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不能拒绝: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突破加班时间的限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要求员工加班的,但出现紧急事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上述规定。根据劳动法和有关国家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形时,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才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生命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国家在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商业、供销企业在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多少 劳动法上并没有说休息日一定要安排在双休日即周六周日,也没有说一周必须有两天休息。这是不少劳动者所误会的。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补充道:“本条应理解为: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可见任何一天安排休息均可。 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超过这个标准的,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叫加班,都应该认为是加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超过这个标准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更谈不上加班费的问题了。 下面几类情况加班不受上述第三部分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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