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转正时是否可以申请调薪 |
释义 | 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应该有所变化,但具体情况要根据合同和公司薪酬体系来确定。如果工资没有变化,建议查看合同并咨询人事部门。如果转正后薪水较低,要评估公司薪酬体系和领导风格。有些公司没有涨薪机制,跳槽可能更实际。如果领导愿意为员工争取福利,则可以提出涨薪要求。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考虑的迹象,跳槽可能是更好的选择。了解同事的薪资情况也有助于做出决策。 法律分析 试用期结束后,你成为正式员工,这个时候你的工资应该跟试用期有一个变化,应该已经涨了。 看你的问题,一是试用期过了转正之后工资没有变化,二是转正时间不长觉得薪水低了。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建议你研究一下你的用工合同,并向人事部门进行咨询。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建议避免。 首先要评估一下公司的薪酬待遇性质,有些公司根本就没有比较成熟的薪酬体系,而且老板也压根儿不想给员工涨工资,这种情况下,跳槽比提涨工资更实际,我就知道有的公司,待的越久越吃亏,因为公司没有涨工资机制,老板也不愿意涨工资,然后新来的人可以随行就市的一次提较高的工资,而那些老人待了很多年,就每年一个工龄工资几块钱。所以要看公司的性质和文化氛围。 其次要看领导的风格,像我遇到的领导,都会主动的为自己的手下谋福利,每个一年左右,都会主动替我们向老板提涨工资的事情。所以如果领导是那种真实愿意谋福利的,你就可以大胆的提,即使不提,领导也会主动为你考虑。 最后,如果老板、领导、公司都没这种为员工考虑的迹象,那么建议你跳槽来的更实际,你可以打听一下周围同事的工资情况,以做出判断。 拓展延伸 转正后的薪资变动政策及申请流程 转正后的薪资变动政策及申请流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转正后员工有机会申请薪资调整。首先,需要了解公司的薪资调整政策,包括调薪频率、幅度和申请条件等。通常,公司会要求员工在转正一定时间后才能申请调薪。其次,准备好合适的理由和证据来支持申请,如工作表现的突出、职责的扩展或市场薪资调查等。然后,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清晰地阐述调薪的原因和期望的薪资水平。最后,耐心等待公司的回复,并根据情况做好进一步的沟通和协商。请注意,每个公司的政策和流程可能不同,建议在申请前仔细阅读公司的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转正后的薪资变动政策及申请流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首先,研究用工合同并向人事部门咨询,了解公司的薪资调整政策。其次,评估公司的薪酬待遇性质和领导的风格,确定是否有提薪的可能性。如果公司没有涨工资机制且领导不愿意谋福利,考虑跳槽可能更实际。最后,根据公司的政策和流程,准备好理由和证据,向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耐心等待回复。请注意,每个公司的政策和流程可能不同,建议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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