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继承房产办理过户的流程是: 1、房产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 3、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继承公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4、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