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临时停靠,但必须确保安全。执勤交警可以开警车、私家车或通过其他途径到达执法现场。如果是驾驶警车前往,可以开着警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执法;但驾驶私家车到场后,不能违法停放,必须依法停放。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 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 第六十九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时应当遵守以下安全防护规定: (一)穿着统一的反光背心; (二)驾驶警车巡逻执勤时,开启警灯,按规定保持车速和车距,保证安全。驾驶人、乘车人应当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巡逻时,应当戴制式头盔; (三)保持信息畅通,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 第七十条 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及公路上执勤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或者由一名交通警察带领两名以上交通协管员进行。需要设点执勤的,应当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临时选择安全和不妨碍车辆通行的地点进行,放置要求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的提示标志,在距执勤点至少二百米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第七十一条 在执行公务时,警车需要临时停车或者停放的,应当开启警灯,并选择与处置地点同方向的安全地点,不得妨碍正常通行秩序。 警车在公路上执行公务时临时停车和停放应当开启警灯,并根据道路限速,将警车停在处置地点来车方向五十至二百米以外。在不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开启警报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