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小作坊证的审核时间不是固定,而是根据食品生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 1.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2. 《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分类管理,分为小作坊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3. 《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小作坊证持证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之前向颁证机关申请年度审核。 4. 《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当食品生产单位发生如下情况之一时,应当及时向颁证机关申请重新审核:(一)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发生较大变化的;(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小作坊证审核时间不固定,应根据食品生产情况进行审核。小作坊证持证人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之前向颁证机关申请年度审核。在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发生较大变化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应及时向颁证机关申请重新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