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为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经过被宣告死亡人的父母、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可以依据一定程序,作出死亡宣告,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小芳因为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因此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小芳死亡。【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