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写户口变更委托书与打印户口变更委托书有何区别? |
释义 | 办理户口迁移委托书可以手写或打印,只要真实有效。迁出户口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居民身份证、迁入证明等。外地转武汉户口需填写申报表,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屋证等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 一、户口变更委托书手写还是打印? 户口迁移委托书既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只要委托书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委托内容没有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均具有法律效力。 办理户口迁出需要出示的手续: (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来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二、外地转武汉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1、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迁移人员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迁往配偶处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迁往父母或子女户口所在地的,需提供入户地户口簿、父母或子女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留存,不能留存原件的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本人及16周岁家庭成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在本市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办理外地户口转移手续时,需要到公安局的户籍科,拿着本人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所有证,事先手动填写的户口申报登记表,结婚证,配偶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结语 户口迁移委托书手写还是打印,只要真实表达委托人意思且符合法律规定,均有效。办理户口迁出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等。外地转武汉户口需填写申报登记表,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办理手续时请前往公安局户籍科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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