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委托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6、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一、办理市内户口迁入,通常条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 4、收养落户等。 二、迁户口的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总而言之,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你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别人代替不了。此环节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拟入户居民户口簿。 一、办理迁出证明必须本人去吗 1、办理准予迁入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但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2、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3、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本人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别人代替不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如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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