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加油站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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