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教师职业要求: 1、爱国守法:这是对于教师最为基本的要求之一。 2、爱岗敬业:这是对于教师岗位的本质要求,只有爱岗敬业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3、关爱学生:任何一个教师都要学会关爱自己的学生,这也是教师工作的本质。 4、教书育人:这是教师本身的工作所在,也是从事这一项工作的基本目的所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