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主要探讨了结婚证在不同城市领取的问题以及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所需材料。同时,文章还介绍了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以及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法律分析 一、是否可以在不同城市领取结婚证? 在异地办理结婚证是不可行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中国内地结婚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一)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二)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三)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结语 不同城市领取结婚证是不可行的,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结婚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