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试用期工伤怎么赔偿 |
释义 |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劳动者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请。 一、工伤赔偿程序怎么走 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为工伤并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的,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工伤赔偿的程序如下:1、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因此第一步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2、工伤认定程序;3、停工留薪期,这个阶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要是双方分歧太大的话,就只能是进行下一步程序;4、劳动仲裁程序,这一步是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但是用人单位对于仲裁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起起诉到法院;5、行政复议程序;6、工伤行政诉讼程序7、工伤赔偿的民事诉讼;8、执行程序。 二、一般工伤赔偿有哪些 工伤职工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获得以下赔偿: 1、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 2、构成伤残的,伤残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和离职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全部赔偿项目。即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区域外交通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4、用人单位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向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仍应当承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 如因工伤被认定为工伤,应先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再与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工伤认定及索赔程序是什么 工伤认定及索赔程序是:在就医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出具工伤认定结论后与用人单位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应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所在地劳动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申请工伤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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