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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世界上最早的版权法案是安娜法案
释义
    安娜法令是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的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其名称是后人为简便而冠之以当时—在位的英国女王安娜之名,非该法的原名。
    该法规定,当时已经出版的图书,自法律公布之日起,其作者拥有为期21年的重印独占权,当时尚未出版的作品,版权保护期为14年,如果14年期满后作者尚未去世,可以顺延14年。
    安娜法令废除了皇家颁发许可证制度,承认作者是版权保护的主体,对作者实行有限制的保护,这在版权史上是一次飞跃,是版权概念近代化的一个突出标志,对世界各国后来的版权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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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