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者年龄不一致的,应以当事人的档案上的年龄为准,办理退休手续。 可以持身份证先到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证明,证明档案与身份证持有者为同一人,然后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用户需要注意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 (一)男干部、工人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或者连续工作十年的。 (二)从事地下、高空、高温、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的劳动者,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并连续工龄或者连续工作满10年。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或者连续工龄满十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残疾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因工致残被认定为1至4级伤残的,应当保持劳动关系,辞去工作,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法律依据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