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 |
释义 | 女方怀孕期离婚程序为: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到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后,在30日内登记离婚,取得离婚证。2、诉讼离婚,女方起诉离婚至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然后提交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法院先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不成的,判决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男方不能提离婚有哪些情况 男方不能提离婚的情况如下: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在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4、女方是现役军人,男方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女方的同意,但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想要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我国有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 登记离婚的条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的条件: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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