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已申报已缴款可不可以作废 |
释义 | 已缴款的申报一般不可作废,但可以到税务局更正申报或在下个月调整。如果申报需要补充或错误,未清缴的可以作废并重新申报,已清缴的可以通过错误更正功能进行改正。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已经缴款的申报不可以作废。但当事人可以到税务局更正申报,也可以调整的事项在下个月进行调整。一般相同所属期内,纳税人提交申报材料后,发现需要补充申报或错误申报的。如为未清缴,纳税人可透过申报表格作废之功能,将原有申报作废止,并重新进行申报;若已清缴,则可透过申报错误更正功能进行改正。 拓展延伸 增值税申报后如何申请作废 在申报增值税后,如果需要作废已申报的税款,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请。首先,联系当地税务机关,向他们说明您的情况并表达您的意愿。其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税务登记证明、申报表等。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您要作废的增值税款的原因和依据。随后,税务机关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可能要求您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最后,等待税务机关的审批结果,一旦获得批准,您的增值税申报将被作废。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结语 在申报增值税后,如需作废已申报的税款,可按以下步骤申请。首先,联系当地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并表达意愿。其次,提交申请材料,如申请书、税务登记证明、申报表等。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作废原因和依据。随后,税务机关将审查并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最后,等待审批结果,获批准后增值税申报将作废。请注意,具体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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