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争取抚养权应搜集的证据如下: 1、证明自己给孩子提供的学习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2、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生育的证据; 3、证明对方存在不良恶习的证据; 4、如果孩子在八周岁以上还可以搜集孩子更愿意跟随其生活的证据; 5、证明孩子不满两周岁的证据。 抚养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