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遗赠房产的过户手续?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办理遗赠房产过户手续的流程和受遗赠接受财产的时间限制。申请人需要持遗赠协议、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时会受到时间限制,不想接受遗产的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法律分析 一、如何办理遗赠房产的过户手续 遗赠继承人继承房屋的,需要持遗赠协议、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身份证明等的材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受遗赠接受财产有没有期限限制 实际中,受遗赠人接受财产时会受以下的时间限制: 1、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2、受遗赠人到期未做表示的,会被视为放弃受遗赠。 所以,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时会有时间限制,不想接受,放弃继承也要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并且是要在遗产处理前作出表示。如果逾期未有表示的,又将视为接受继承。 因为受遗赠人可能是跟遗赠人无法定继承关系,一旦接受继承,可能会受到法定继承人阻碍。所以,在接受遗赠时要注意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 2、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因此,遗赠人接受遗产过程中遭到他人侵害的,即可以及时行使以上权利。 结语 遗赠房产过户需要提交遗赠协议、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并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写登记申请书,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时受时间限制,不想接受要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并且要在遗产处理前作出表示。如果逾期未有表示的,又将视为接受继承。遗赠人接受遗产过程中遭到他人侵害的,可以及时行使相关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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